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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议事机制

   编辑:唐山山    发布时间: 2018/02/04 04:06     来源:     点击次数:

 


为了完善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管理体制,规范民主决议程序,加强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,保证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了此议事机制。

一、议事成员

全体党支部党员

二、议事时间

学生党支部实行定期会议(每月一次)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方式。

三、议事内容

1.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文件、指示和精神,贯彻学院党委的重要决策及相关安排。

2.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,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及党小组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、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。

3.支部书记主持会议,逐条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,全体党员各抒己见,宣传委员对发言内容进行记录,记录要规范。

4.研究党支部年度发展规划,学期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。

5.讨论学生入党的考察、培养、确定等工作。

6.讨论决定学生党员的评奖评优及惩罚措施。

7.讨论支部经费开支及审议各类学生党建经费使用情况。

8.审议讨各类先进名单。

9.需要向上级请示、报告、反映的重大问题。

10.其它一些需要讨论、研究的事项。

四、议事程序

1.党员会在召开前,应将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、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。 

2.会议前,支部书记先向与会者发出议事征集单,汇总后把所讨论的问题通报党员。以便于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所准备。紧急情况下,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党员会。

3.党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,特殊情况也可由支部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委托其他党员召集主持。

4.学生可以将随时发现的学生党员存在的一些问题提交党员会成员,由党员会讨论工作方案,必要时上报学院党委。

5.展开讨论,各抒己见,充分发表意见,达到看法一致。

6.由主持人做出结论,并落实执行人员。

7.若讨论时难以达成统一,对此问题暂搁,待调查和进一步交换意见,协调后再进行讨论决定,必要时可征求学院党委意见。

8.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,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,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。会议决定每个事项,应逐项表决,党员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,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,分别采取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。

五、议事要求

1.党支部党员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,需向党支部书记请假。

2.不隐瞒自己的观点,畅所欲言,不做会上赞成,会后反对的小动作。坚决不允许会上不说,会下乱说情况。若给工作造成被动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。

3.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,表明态度,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做出决定,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,进行表决,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,才能有效。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,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,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,会后进一步酝酿,在取得基本一致后,再讨论表决,必要时,可报告上级党组织。

4.每名学生党员都是学院优秀学生的代表,参与议事必须秉公办事,要具有为学院发展着想、为他人着想的集体主义精神,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心,不掺杂个人私念,不以好恶行事,做到公正、公道、公平,使做出的决策得到学院全体同学的认同。

5.遵守保密纪律。会议内容的讨论过程不得外传。对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重大问题,未经讨论,不得许愿,不能事先通气。

6.对于有独到见解或能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学生要予以通报表扬,以促进班级班干部和党支部成员的参与意识。要注意气氛的把握,不要过于死板、乏味。

7.贯彻时,重大问题一般采取“先党内后党外,先党员后群众”的原则逐层贯彻。如贯彻中遇到特殊情况,与党员会原决议相悖时,有关人员应及时通气,统一认识,重新复议做出应变办法。

8.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,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,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,在没有重新决定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,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。

9.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党支部各党员的工作,接受党员的监督、检查和指导;党支部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。

10.遵循议事回避制度。凡讨论内容涉及与会者本人的,与会者一律回避。

六、补充

1.认真做好议事过程的完整记录。

2.向缺席者通报会议精神

3.经常检查贯彻会议情况。

4.及时总结贯彻中的经验教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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